書法教學論的理論架構
時間:2022-09-04 15:01:26
書法教學論的理論架構
書法教學論作為一門學科,需要用科學的態度、方法來對待。首先,書法教學論應該是實用的,為所有從事書法教學的教師提供教學依據。本書的閱讀使用對象,包括準備和正在從事書法教學的學校教師和社會人員,包括書法教育的管理者和教研人員,也包括對學習書法感興趣的各類人員和學生家長。其次,書法教學論具有一定的理論色彩,從理論上回答如何教、怎么教,尤其是要回答為什么這樣教的問題,還要回答書法教學的教育策略一類的問題。再次,書法教學論構建了一個科學的學科體系,以現實、現狀、客觀需求和發展要求為針對性,力爭做到科學、全面、系統、有效,從而為提高全民書法教育水平和學校、課堂書法教學質量貢獻一種邏輯思路。
從學科建設的角度說,書法教學論的學科性質,屬于書法學與教育學相結合的交叉學科、邊緣學科。由于書法學科建設的帶后和不完備,雖然有了博士、碩士、本科的層級招生和學位,但仍然寄寓在美術學等學科的門下,對書法教學論學科建設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。處于探索和初創階段的書法教學論,可參照的成果除古代書論和現當代的一些散見的研究外,幾乎沒有現成的理論思路可以借鑒。所以,書法教學論理論框架的設計,只能把教學規律與書法教學的特殊性結合在一起進行思考和確定。
從教學實踐的角度說,許多招收書法本科以上的高等院校,他們確定的培養目標大多是書法家和理論研究者,甚至不設書法教學論這樣一門課程。而立足于培養書法教師的師范類院校,研究生以上的層次,也大多不以培養書法教師為基本目標。因此,在高等院校的書法教學中,書法教學論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選項,課程可有可無,自然研究甚少。對于中小學校的書法教師而言,絕大多數是從美術、語文等其他學科的教師中轉來的、兼課的,沒有接受過書法教學論的專門學習,也沒有機會學習,只是憑借其他學科的教學經驗在摸索中實踐,在實踐中摸索。至于社會力量辦學中的書法教學,就更談不上系統的理論學習和研究了??傮w而言,書法教學的方式、方法是經驗式的,摸索性的,從歷代書法教育、寫字教學的方法中沿襲和傳承下來,沒有理論架構可言,甚至沒有理論色彩可言。這是書法教學研究的現實需要和理論探索的必然要求。
從書法教育策略的角度說,由于理論研究的膚淺和實踐教學的非理性,決定了書法教育策略的研究幾乎是一個空白。策略研究的核心,在于根據目的,結合實踐,確定理路,追求成效。書法教學的目的是明確的,《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》(下文簡稱《綱要》)中明確規定為提高書寫能力,培養審美能力和傳承書法文化。但是,如何處理寫、賞、傳的關系,從何入手,如何確定重心,怎樣擺正當前與長遠、個體與社會的關系,《綱要》并沒有細致的闡釋。而這對于確定書法教育策略是至關重要的。書法教育的實際又是怎樣的呢?有的學校沒有開課,有的學校缺少教師,有的地區管理部門及校長不重視,有的學生不愛學,有的家長認為學了沒用,等等,不能離開這個實際談書法教育教學。另一方面,社會上又有大量的學習需求。所謂確定理路,就是面對實際,施,研究策略、步驟、方法,從實際走向目的,達成目的,并在實施的過程中注重教育效果、效率。可見,對于中小學書法教育教學而言,策略問題,必須作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加以研究,并體現至推進書法教育的實踐中,體現在書法教學論的體系框架中。
基于這樣的思考,本書理論架構形成的出發點是書法教育實際,終點是書法教育的基本目的,注重教育主體的主導作用,按教育的基本規律和書法教育的特殊性,在有機結合中研究誰教、教誰、怎么教、教什么以及如何評價教學等一系列問題。有教就有學,教者要明確依據什么教,以現實的書法教育政策為依據;學者要明確為什么學,即學習目的。至于教育內容,除在“怎么教”的闡述中有所體現外,主要在教材建設中進行體現。
書法教學的理論架構既來源于書法教育的實際和實踐,又必頁對書法教學具有切實的指導意義,這正是本書形成的內在羅輯所蘊含和追求的。
書法教學論作為一門學科,需要用科學的態度、方法來對待。首先,書法教學論應該是實用的,為所有從事書法教學的教師提供教學依據。本書的閱讀使用對象,包括準備和正在從事書法教學的學校教師和社會人員,包括書法教育的管理者和教研人員,也包括對學習書法感興趣的各類人員和學生家長。其次,書法教學論具有一定的理論色彩,從理論上回答如何教、怎么教,尤其是要回答為什么這樣教的問題,還要回答書法教學的教育策略一類的問題。再次,書法教學論構建了一個科學的學科體系,以現實、現狀、客觀需求和發展要求為針對性,力爭做到科學、全面、系統、有效,從而為提高全民書法教育水平和學校、課堂書法教學質量貢獻一種邏輯思路。
從學科建設的角度說,書法教學論的學科性質,屬于書法學與教育學相結合的交叉學科、邊緣學科。由于書法學科建設的帶后和不完備,雖然有了博士、碩士、本科的層級招生和學位,但仍然寄寓在美術學等學科的門下,對書法教學論學科建設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。處于探索和初創階段的書法教學論,可參照的成果除古代書論和現當代的一些散見的研究外,幾乎沒有現成的理論思路可以借鑒。所以,書法教學論理論框架的設計,只能把教學規律與書法教學的特殊性結合在一起進行思考和確定。
從教學實踐的角度說,許多招收書法本科以上的高等院校,他們確定的培養目標大多是書法家和理論研究者,甚至不設書法教學論這樣一門課程。而立足于培養書法教師的師范類院校,研究生以上的層次,也大多不以培養書法教師為基本目標。因此,在高等院校的書法教學中,書法教學論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選項,課程可有可無,自然研究甚少。對于中小學校的書法教師而言,絕大多數是從美術、語文等其他學科的教師中轉來的、兼課的,沒有接受過書法教學論的專門學習,也沒有機會學習,只是憑借其他學科的教學經驗在摸索中實踐,在實踐中摸索。至于社會力量辦學中的書法教學,就更談不上系統的理論學習和研究了??傮w而言,書法教學的方式、方法是經驗式的,摸索性的,從歷代書法教育、寫字教學的方法中沿襲和傳承下來,沒有理論架構可言,甚至沒有理論色彩可言。這是書法教學研究的現實需要和理論探索的必然要求。
從書法教育策略的角度說,由于理論研究的膚淺和實踐教學的非理性,決定了書法教育策略的研究幾乎是一個空白。策略研究的核心,在于根據目的,結合實踐,確定理路,追求成效。書法教學的目的是明確的,《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》(下文簡稱《綱要》)中明確規定為提高書寫能力,培養審美能力和傳承書法文化。但是,如何處理寫、賞、傳的關系,從何入手,如何確定重心,怎樣擺正當前與長遠、個體與社會的關系,《綱要》并沒有細致的闡釋。而這對于確定書法教育策略是至關重要的。書法教育的實際又是怎樣的呢?有的學校沒有開課,有的學校缺少教師,有的地區管理部門及校長不重視,有的學生不愛學,有的家長認為學了沒用,等等,不能離開這個實際談書法教育教學。另一方面,社會上又有大量的學習需求。所謂確定理路,就是面對實際,施,研究策略、步驟、方法,從實際走向目的,達成目的,并在實施的過程中注重教育效果、效率。可見,對于中小學書法教育教學而言,策略問題,必須作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加以研究,并體現至推進書法教育的實踐中,體現在書法教學論的體系框架中。
基于這樣的思考,本書理論架構形成的出發點是書法教育實際,終點是書法教育的基本目的,注重教育主體的主導作用,按教育的基本規律和書法教育的特殊性,在有機結合中研究誰教、教誰、怎么教、教什么以及如何評價教學等一系列問題。有教就有學,教者要明確依據什么教,以現實的書法教育政策為依據;學者要明確為什么學,即學習目的。至于教育內容,除在“怎么教”的闡述中有所體現外,主要在教材建設中進行體現。
書法教學的理論架構既來源于書法教育的實際和實踐,又必頁對書法教學具有切實的指導意義,這正是本書形成的內在羅輯所蘊含和追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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