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法為什么有俗雅之分
人們欣賞一件書法作品,同時也在品評作品,往往脫口而出“雅”,或“俗”,是俗是雅,內行人—眼分明。人們常用‘雅’、“俗”來品評人物和藝術品。

所謂雅,體清而采豐,高尚也。由雅引出的詞有高雅,文雅,典雅,優雅等等。對人而言,其雅主要指道德修養和人格完善。對藝術品而言,其雅主要指意境的自然妙趣、盡善盡美。雅是中國數千年儒道互補的傳統文化所產生的審美意識。儒家倡導“中庸”、“中和”,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,即“天人和一”,對書法藝術的要求為盡善盡美。道家倡導“自然”、“無為”,強調崇尚自然之真情。即“道法自然”,對書法藝術的要求為樸實自然。
一件書法藝術品之雅,是書法藝術家學養、品格與秉賦的自然流露,是長期多方面文化修養的結果,無文化或文化低的人是創作不出雅的作品的,因雅是從學問中來,從修養中來的。所謂俗,低庸也。當一個人認為一件作品為俗的時候,這件作品里一定有這個人認為太過火的成份,無論在形式上或內容上,這個成份的本身也許是好的,不過這個人認為過多了,包含這個成份的整個作品被判為俗氣。
以一個女士為例,她的手上戴一支鉆戒,我們以為高貴、典雅。如果她滿手戴上鉆戒,我們肯定會說她俗氣。她的臉上抹上淡淡胭脂,我們以為美麗、淡雅,如果她滿臉抹上濃濃的胭脂,我們肯定會說她俗氣。
再說,一件錯字、敗筆、俗筆滿篇的書法作品,又署上“世界級書家”、“某某院士”的“頭銜”,更是俗不可耐也。由此可見,“俗氣不是負面的缺陷,而是正面的過失”。“假使一個人批評這件東西‘俗’,這個批評包含兩個意義:
①他認為這件東西組織中某種成份的量超過了他心目中為適當的量。
②他認為這件東西能感動的人數超過他自以為隸屬著的階級的人數”(錢鐘書語)。所以,就藝術而言,“不要崇拜大多數”(卡萊爾語),“大多數永遠是錯誤的”(易卜生語)。馬克思曾在《德意志意識形態》.一文中說道:“由于分工,藝術天才完全集中到個別人身上,而廣大群眾的藝術天才受到壓抑。”其實一切天然的東西都不會俗,粗魯、愚陋、呆板不是俗,但粗魯而裝得太細膩,愚陋而裝得太聰明,呆板而裝得太伶俐,這才是俗,用一句通俗的話講,俗就是太過,裝模作樣。
這里必須強調,一切民俗的東西不能稱俗,民俗的東西去盡偽飾,直指真本,暝合自然,質撲粗獷,可謂大雅也。
古人習書最怕或者說是最忌的就是俗,關于這方面的論述歷代很多,如宋·黃庭堅《論書》中說:“學書須要胸中有道義,又廣之以圣哲之學,書乃可貴。若其靈府無程,政使筆墨不減元常、逸少,只是俗入耳。余嘗言:士大大處世可以百為,唯不可俗,俗便不可醫也。”明·趙宦光《寒山帚談》曰:“字避筆俗,俗有多種,有粗俗、有惡俗、有村俗、有嫵媚俗、有趨時俗。粗俗可,惡俗不可,村俗猶不可,嫵媚俗則全無士大夫氣,趨時俗則斗筲之人,何足算也。”清·劉熙載《書概》中說:“凡論書,以士氣為上。若婦氣、兵氣、村氣、市氣、匠氣、腐氣、傖氣、俳氣、江湖氣、門客氣、酒肉氣、蔬筍氣,皆士氣棄也。”
古人要求讀書人在書法藝術上保持本色,避免各種屬于世俗的不良風氣,這里所指的“士氣”、“士大夫氣”就是“書卷氣”,也就是“雅”。被“士氣”所棄的這類氣,就是“俗”。
書法是借漢字的結構形式表現人的藝術,書法的雅固然也很注重形式,但更重要的是內蘊的境界和作品的格調。在形式上,要看點畫功夫,看一點一畫是否具有形態美、質地美、動態美,看結體章法是否和諧統一。就象看一個人,看他是否四肢健美,五官端正,更要看他的風采和氣質。書法作品會給欣賞者產生種種感覺和聯想。或雍容端莊,或爛漫天真,或文雅,或粗俗,在作品中均能找到對應。
雅的作品用筆精到含蓄,自出機杼,作品嫻雅中蘊含剛勁,雄強中不失風度,比較耐看。格調、意境、是整幅作品所流露出的精神境界,有禪意、精氣的作品或淡雅清新、或飄逸奔放。而江湖氣、市儈氣、酒肉氣的“俗書”:一“媚”,二“火”,三“做作”。所謂“媚”,側鋒取媚,輕浮甜滑,以外表漂亮取悅于人;所謂“火”,裝腔作勢、滿紙云煙、狂怪離奇;所謂“做作”,多用顫筆、板滯刻意、故作老態。故雅在自然,俗在做作。
通常書法界將我國傳統書法作品分為陰柔美和陽剛美兩大類。把二王、董、趙等的作品歸納于陰柔美一類,把顏真卿、王鐸等的作品作為陽剛美的代表。也有把二王、董、趙的作品謂為嫻雅書法,把顏真卿、王鐸的作品稱作雄強書法,把張旭、懷素的作品稱為豪放書法。不論陰柔美和陽剛美的作品,雅是前提,不具備雅,也就不成其大家了。猶如梅、蘭、松、竹,雖然姿態不同,但都具有剛的個性、柔的容顏,都有雅的風采。
人在社會中生活,各種不良風氣都可能給書家和藝術風格帶來不良影響,干擾或抵消學養所能發揮的正常作用。提倡“雅”的根本目的在于脫俗。況周頤《蕙風詞話》提出“詞中求詞,不如詞外求詞。詞外求詞之道,一曰多讀書,二曰謹避俗。俗者,詞之賊也”。書法的道理與詞的道理一樣,書法追求的“字外功夫”也是由此而來。
